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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细则

时间:2017-09-12作者:zjr    审核: 来源:南航经管学院点击:60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7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

评定实施细则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双一流建设,实施我院研究生优质生源工程,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院,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

  长:周德群、焦宏图

  员:王英、周鹏、邓晶、许静

(二)学院成立由分管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的实施工作。

  长:王英

副组长:许静

  员:达高峰、谢嗣胜、袁潮清、周瑾如、袁颖

第二条 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本细则适用于推荐免试录取的我院2017级全日制直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生源情况,差额分配一等奖候选人名额,等额分配二等奖名额至学院。2017年度分配至我院的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二等奖名额12个,推荐一等奖的名额2个(二等奖名额里面含推荐一等的名额)。

第三条 奖项设置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为20000/生,二等奖为5000/生。

一等奖用于奖励来自原985工程或原211工程建设高校推免生中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直博生优先;

二等奖择优奖励部分优秀推免生。同等条件下直博生优先

第四条 评定依据

(一)研究生生源学校、学科排名。研究生新生来自原985工程建设高校、原211工程建设高校。

(二)本科学习成绩。研究生新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列,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或其他突出成绩。

(三)优秀生选拔和推免复试成绩。综合考虑新生参加应届优秀生选拔成绩和研究生推免复试成绩。

(四)综合素质。研究生新生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富有团队精神。

第五条 评定程序

(一)申请

申请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入学后,填写《2017年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申请表》。

(二)评定与公示

1.一等奖

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初步评定,推选一等奖候选人,经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批准确认后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确定一等奖获奖名单,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2.二等奖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接收推免生人数分配二等奖名额至学院,在一等奖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初步评定,经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批准确认后,确定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确定

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依据公示情况确定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最终结果,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六条 对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或反映情况。

第七条 新生特别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获得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的研究生获奖情况将记入该生的学籍档案。

第八条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均可兼得。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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