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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级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时间:2019-09-20作者: 审核: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点击:328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级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实施研究生优质生源工程,进一步提高我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选办法》和2019级新生特别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

组 长:周德群、焦宏图

成 员:王英、涂志宏、邓晶、王子龙、王群伟

(二)学院成立由分管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的实施工作。

组 长:王英

副组长:涂志宏

成 员:欧阳林寒、宋连莲、王建立、周瑾如、刘小杨

第二条 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本细则适用于推荐免试录取的我院2019级全日制直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生源情况,差额分配一等奖、二等奖候选人名额给学院。分配至我院的2019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二等奖名额13其中推荐一等奖名额3二等奖名额里面含推荐一等的名额)

第三条 奖项设置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为20000/生,二等奖为5000/生。

一等奖用于奖励来自原985工程或原211工程建设高校推免生中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二等奖择优奖励部分优秀推免生。

第四条 评定依据

(一)研究生生源学校、学科排名。研究生新生来自原985工程或原211工程建设高校

(二)本科学习成绩。研究生新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列,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或其他突出成绩

(三)综合素质。综合考虑新生参加应届优秀生选拔成绩和研究生推免复试成绩,以及参加学术、科技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整体情况。

第五条 评定程序

(一)申请

申请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申请表,并于2019921日之前提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二)评定公示

1. 2019925日之前,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初步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推荐一等奖候选人,经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将推荐一等奖候选人上报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确定一等奖获奖名单,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六条对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组提出申诉或反映情况。

第七条 新生特别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并颁发获奖证书。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均可兼得。

 本细则学院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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